陈某等6名原告的母亲、父亲相继亡故。原告将父母的生前照片送到被告王某经营的影雕服务部制作坟碑。王某为了拉生意,未经原告同意,利用原告父母的遗照制作了两块坟碑广告牌,摆放在自己的服务部门口。原告发现后,即搬走了这两块广告牌,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协商不成后,原告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有关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父母的肖像权
B.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C.原告的父母已经亡故,被告的行为无法构成对原告父母肖像权的侵害
D.被告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
A.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父母的肖像权
B.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C.原告的父母已经亡故,被告的行为无法构成对原告父母肖像权的侵害
D.被告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
第1题
A.被告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
B.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C.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父母的肖像权
D.原告的父、母已经亡故,被告的行为无法构成对原告父母肖像权的侵害
第2题
该县人民法院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2项、第3项、第7条第1款、第28条第1、2、6项之规定作出以下判决:①被告县公安局赔偿原告张某直接经济损失612.48元,返还收取的保管费200元,合计812.48元,上述款项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②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问:本案原、被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第3题
A.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李某的证言
B.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5000人民币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清楚
C.由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各类证言
D.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但该合同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其与原告存在有该合同文书复印件所表述的法律关系
第4题
第5题
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
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
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
第6题
原告张某(男)系某县城一企业职工,1984年初经人介绍与该县城城郊结合部农民陈某(女)相识恋爱,1984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1986年11月生育一子。2000年6月,县城一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征用被告所耕种的土地,被告因此而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25000元。2001年9月,经相关部门批准,原、被告用婚后积蓄及被告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在被告户籍地建楼房一幢。2004年11月,原告以其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离婚及子女的抚育形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在财产分割上争议较大,原告认为,双方结婚以来,被告没有工作,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就是原告的工资收入,被告2000年6月所得到的25000元征用土地补偿费也是双方结婚后取得,亦是夫妻共同财产,故主张婚后财产均分已是照顾被告了。被告则认为,其于2000年6月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25000元是其个人财产,应从共同财产中提取,剩余部分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请问:该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什么?
第7题
下列哪项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A.当事人袁某的妻子李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袁某的证言
B.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2万元人民币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清楚
C.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但该合同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其与原告存在该合同文书复印件所表述的法律关系
D.证人因重病住院治疗,提交了一份书面证言,被告对其内容没能作出有效的反驳
第8题
第9题
一幅画掉落的代价(公众责任险)
2004年4月3日下午,六岁的女孩随父母在上海某饭店一楼饮茶时,一幅罩壳为有机玻璃的画突然掉落,正好砸到小女孩的头部。事发后,该饭店立即采取措施,送小孩到医院就诊,当时小孩无异常反应,就回家了。第二天,小女孩再到医院就诊,医生结论为:头颅软组织挫伤;不排除轻度脑震荡。随后,又去多家医院复查,仍是相同的结论。
保险公司4月18日接到报案后,确认属于公众责任险责任范围,迅速会同饭店负责人与女孩的父母就赔偿金额进行了协商。因受害方提出的要求过高(诊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生理损害费、精神赔偿等共计58656.2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5月30日,女孩的母亲以小女孩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区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无效后,2004年10月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某饭店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88781.38元。鉴定费100元由被告上海某饭店承担。案件受理费4095.42元,原告负担709.32元,被告负担3386.10元。饭店不服一审判决,于2004年10月25日向上海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10题
A.甲(法医)在收取犯罪嫩疑人张某的钱财后,擅自更改被害人的死因,使张某免予刑事追诉。甲的行为成立徇私枉法罪
B.乙(警察)与犯罪嫌疑人是同学,在对陈某采取监视居住期间,故意对其放任不管,导致陈某逃匿,司法机关无法对其追诉。乙的行为成立徇私枉法罪
C.丙(法官)为报复被告李某,故意使李某在民事诉讼中败诉,赔偿给原告5万元。丙的行为成立徇私枉法罪
D.丁(检察官)为报复犯罪嫌疑人徐某,擅自更改相关证据,使得无罪的徐某被追诉。丁的行为成立徇私枉法
第11题
南京某雕塑喷泉盆景创作中心(以下简称南京创作中心)在业务经营中,有多个作品刊登在相关媒体上。这些作品包括“欧洲雄狮”、“名人头像”、“双鹤腾飞”、“希望之星”、“校园情”、“喷泉塔”。其中,早在1997年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发行的纸币上就印载有与“欧洲雄狮”相类似的图案;“名人头像”依据各个名人早已公示公知的性格特点和面貌通过雕塑的艺术方式体现。“双鹤腾飞”等后4件作品均具有独创性。南京创作中心在上述媒体上以南京某雕塑中心(雕塑世界)的名义表明展示作品是雕塑的平面视图。后被告某雕塑厂将上述作品制作成雕塑后散放陈列于某公众可以自由出入的场所内并将“欧洲雄狮”、“名人头像”、“希望之星”(改称为“师生情”)、“双鹤腾飞”、“喷泉塔”(改称为“鹿的家族”)及名人头像等作品的平面视图刊登在2005年第3期的《中小学管理》杂志上,用以招徕客户购买其雕塑作品。在作品的创作构思、主体造型、表现方式、表达内容等方面,被告的“希望之星”、“双鹤腾飞”、“喷泉塔”、“师生情”四件作品与原告先前发表的平面视图作品一致。因此成诉,原告南京创作中心诉被告侵犯其对上述六件作品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