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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1995年11月10日,某县王宅信用社工作人员陈某、夏某、任某、谢某4人前往原告张某家催收贷款,在马府下村公路上遇

到原告后,即向其填发了催款通知书,并要其在通知书送达回执上签字,因张拒签并驾车离去,陈某等4人上前阻拦,从车窗爬入驾驶室与张争夺方向盘,车失控,冲入路旁菜地,夏某、谢某的手脚被擦伤。被告该县公安局下属的下杨乡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即派员赶往现场将张某传唤到派出所,同时责令张某将拖拉机开至派出所,并以该拖拉机系犯罪工具为由予以扣押,但未办理任何手续。此日,被告对张某作出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但拘留期限届满后,被告未及时将拖拉机返还原告。1996年2月14日,原告张某从派出所取回拖拉机时,该所向其收了保管费200元。1996年4月原告以拖拉机被非法扣押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由向被告提出赔偿申请,被告于同年5月30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原告遂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经查明:拖拉机被扣期间,一只电瓶报废,损失350元,被扣期间,原告上缴养路规费等法定费用262.48元,原告提供的因四只轮胎报废所造成的损失1100元的票据系伪造,且未能提供部分随车物件灭失的证据。

该县人民法院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2项、第3项、第7条第1款、第28条第1、2、6项之规定作出以下判决:①被告县公安局赔偿原告张某直接经济损失612.48元,返还收取的保管费200元,合计812.48元,上述款项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②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问:本案原、被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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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首次提出在全国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

A.1995年5月6日

B.1992年3月10日

C.1997年8月8日

D.199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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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李某于1995年11月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简易人身保险30年期10份,约定保险费每月10日分期交付。1997年7月10日李某因下岗无力按期交付保险费,8月10日仍未交付。10月5日外出时遇车祸身亡。保险人应选择的处理方式是()。

A.因超过宽限期限而拒绝给付

B.因未按时交付保险费而解除合同

C.虽未交足2年保险费但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D.因合同成立不足2年而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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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1995年10月,王某因患肺炎无法正常上班,便办了提前病退手续。1996年4月,王某投保了简易人身险,保
险期限20年,王某还在健康询问栏中填写了"健康"字样。1997年9月10日,王某因肺心病身故,其家属要求死亡给付。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被保险人投保前患有严重肺炎,并且是因患病而提前病退,这不符合简易人身险的投保条件(简易人身险的投保条件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和正常工作,即符合全勤工作和劳动条件的人)。家属不服,提起诉讼。请结合我们所学的保险原理,分析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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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选出符合累犯条件的选项。

A.李某因盗窃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24日刑满释放,1997年2月5日又犯抢劫罪,1997年11月被抓获归案。

B.张某因盗窃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24日刑满释放,1997年12月7日又犯抢劫罪。

C.孙某因盗窃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1993年5月24日被假释,1995年1月25日假释考验期满,1998年8月5日又犯抢劫罪。

D.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于1998年5月24日缓刑考验期满。2001年5月5日又犯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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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1999年9月,某县一居民郑某家中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公安局经立案侦查后认为李某有重大嫌疑。侦查终结后,公安局
于1999年10月31日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认为证据不足,遂于11月12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2月19日,公安局补侦完毕,再次移送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证据仍然不足以证明李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于2000年2月10日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公开宣布,并于2月12日将不起诉决定送达公安局、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害人郑某。县公安局认为不起诉决定不当,继续羁押李某,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议,上级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郑某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未先行向检察机关申诉为由拒绝受理。问题:本案刑事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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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2007年9月,某县发生了一起盗窃案。被害人陈某晚上回家后,发现房间内一片狼藉,立即报警。经核实,陈
某丢失现金、珠宝首饰和债券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及祖传文物1件。某县公安局经立案、侦查.认为本村村民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侦查终结后,公安局于2007年10月31日将案件移送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接到公安局移送起诉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郑某进行了讯问,认为证据不足,遂于11月12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2月19日,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起诉。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证据仍然不足以证明郑某实施了盗窃行为,于2008年2月10日作出了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公开宣布,并于2月12日将不起诉决定送达了公安局、犯罪嫌疑人郑某、被害人陈某。县公安局认为不起诉决定不当,于是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郑某,并向上一级检察院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市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陈某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以未先行向检察机关申诉为由拒绝受理。问题:本案中刑事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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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1995年5月,某县公安局保安物品服务公司将其闲置的5间临街门面房出租给宏盛五金交店作为营业场所使用,期限为5年,每年由宏盛五金交店按季交付租金。1997年5月10日,保安物品服务公司以宏盛五金交店虽经多次催促拒不交付当年第一季度的房租为由解除合同,并责令宏盛五金交店立即迁出房屋。宏盛五金交店愿意马上交付第一、二季度的租金,并请求不要解除合同,但未获得保安物品服务公司的同意。5月20日,保安物品服务公司见宏盛五金交店仍未迁出房屋,便强行查封了该 5间房屋。宏盛五金交店对保安服务公司的查封行为不服,向该县法院提起诉讼。宏盛五金交店对保安物品服务公司的查封行为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A.可以,因为查封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具体行政行为

B.可以,因为保安物品服务公司作为公安局设立的组织,其行为由公安局承担责任

C.不可以,因为保安物品服务公司不是行政机关

D.不可以,因为保安物品服务公司的查封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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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被评估设备购建于1985年,账面价值为30 000元,1990年和1993年进行过两次技术改造,宅要是添置了一
些自动控制装置,当年投资分别为3 000元和2 000元。1995年对该设备进行评估,假设1985~1995年每年该设备的价格上升率为10%,尚可使用年限为 8年。

要求:试根据所给条件估测被评估设备的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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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Mondex实验于()开始,有40000人和1000家商户参加。

A.1995年9月

B.1995年10月

C.1995年11月

D.199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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