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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根据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即法律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个别调整的程度,法律规范可分为绝对确定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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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根据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即法律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个别调整的程度,法律规范可分为绝对确定性规范、()。”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法产生的共同规律有( )

A.由个别调整发展成为规范性调整

B.从习惯法发展成为成文法

C.从无强制性的规范调整发展成为有强制性的规范调整

D.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为一体,逐渐分化为各个不同的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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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2005年新修改的《公司法》第58~64条增加了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
指只有1名自然人股东或者1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1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务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旧的公司法中,除国有独资公司外,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个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的绝大多数而其他股东只占象征性的极少数,或者一个股东拉上自己的亲朋好友作挂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已是客观存在,也很难禁止。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也都从过去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发展到现在允许设立,如法国、德国、韩国等。考虑到一人公司设立比较便捷、管理成本比较低,实际需要比较迫切,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利于社会资金投向经济领域,有利于鼓励投资创业,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降低交易风险,防止一人公司可能产生的问题,应当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特别的限制性规定,建立严密的风险防范制度。

问题:

(1) 根据法律调整对象的原理,分析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理性。

(2) 联系材料说明,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了哪些法律调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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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根据劳动争议性质的不同,劳动争议可区分为()

A.权利事项争议

B.调整事项争议

C.个别争议

D.集体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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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当某黄金期货合约连续3个交易日(即D1、D2、D3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0%;或连续4个交易日(即D1、D2、D3、D4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2%;或连续5个交易日(即D1、D2、D3、D4、D5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4%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等措施。

A.对部分或全部会员、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交易保证金

B.限期平仓

C.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

D.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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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根据中法投资保护协定,下列哪项属于东道国对外资征收的前提条件()

A.为了某些个别企业的利益

B.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方式

C.不给予补偿

D.按照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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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K.茨威格特与H.克茨在他们的《比较法总论》中写道:属于“……如果把属于罗马法体系的各国法,即德国、奥地利和瑞士
各国的法律,甚至将北欧法律归入一个统一体——罗马日耳曼法系,这就存在一种危险:人们的观察将局限于这些法律——比如说同普通法律对比之下——彼此确实相连的、比较抽象的共同性。另一方面,如果采取这种分类,就很容易忽视在欧洲各种法律秩序的协奏曲中上述三个法系各自使用不易混淆的音色和独自的声音要求发言。诚然,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和斯堪的那维亚法系之间的关系比它们同普通法的关系较为密切。但是由于它们最近的发展情况和样式上出现的差异性的共同作用,如果要避免粗枝大叶的话,就要求我们把它们分为不同的法系。”根据上述论断,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系的划分标准不是单一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归属于不同的法系。

B.K.茨威格特与H.克茨在他们的《比较法总论》中已经充分意识到,法系的划分必须首先依据各国法律制度赖以产生的生产关系类型来进行划分,然后再依据其他的标准,进行进一步的子划分。

C.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和斯堪的那维亚法系其实是一个法系,即资本主义法系。

D.法系的划分其实决定于各国法律制度的历史上的来源与发展,德国、法国和北欧国家在历史上受到罗马法的影响,故而应同属于罗马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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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K.茨威格特与H.克茨在他们的《比较法总论》中写道:“……如果把属于罗马法体系的各国法,即德国、奥地利和瑞士各国的法律,甚至将北欧法律归入一个统一体——罗马日耳曼法系,这就存在一种危险:人们的观察将局限于这些法律——比如说同普通法律对比之下——彼此确实相连的、比较抽象的共同性。另一方面,如果采取这种分类,就很容易忽视在欧洲各种法律秩序的协奏曲中上述三个法系各自使用不易混淆的音色和独自的声音要求发言。诚然,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和斯堪的那维亚法系之间的关系比它们同普通法的关系较为密切。但是由于它们最近的发展情况和样式上出现的差异性的共同作用,如果要避免粗枝大叶的话,就要求我们把它们分为不同的法系。”根据上述论断,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系的划分标准不是单一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归属于不同的法系。

B.K.茨威格特与H.克茨在他们的《比较法总论》中已经充分意识到,法系的划必须首先依据各国法律制度赖以产生的生产关系类型来进行划分,然后再依据其他的标准,进行进一步的子划分。

C.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和斯堪的那维亚法系其实是一个法系,即资本主义法系。

D.法系的划分其实决定于各国法律制度的历史上的来源与发展,德国、法国和北欧国家在历史上受到罗马法的影响,故而应同属于罗马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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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一般而言,根据争议的主体不同,可将劳动争议划分为() 。

A.个别劳动争议

B.权利事项争议

C.调整事项争议

D.集体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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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根据劳动争议的性质不同,可将劳动争议划分为()

A.个别劳动争议

B.权利事项争议

C.调整事项争议

D.集体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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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与法院组织法,不正确的说法有()

A.两者的性质相似,但调整的侧重点不同

B.两者都被称为审判法或司法法

C.两者同属于一个法律部门

D.两者都是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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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自从2004年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一些地方交管部门为了严管道路交通秩序,加大了执法力度,开始实
施“暗中执法”。“暗中执法:主要形式就是交警手持移动摄录设备或者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在司机不注意时对其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拍摄并实施处罚。人们对此种执法方式提出了批评,他们认为,交通法并没有赋予交通管理部门“暗中执法”的权力。交通管理部门对此反驳到,交通法也没有明确禁止“暗中执法”!

问题:根据法律调整类型的一般原理分析材料中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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