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人员在与外方人士进行交谈时,不宜主动涉及的内容包括:()。
A.国家机密与行业秘密
B.对方的内部事务
C.对自己的领导、同事、同行或同胞说三道四
D.格调不高的话题
E.对方自身的弱点、短处或其他不足之处
A.国家机密与行业秘密
B.对方的内部事务
C.对自己的领导、同事、同行或同胞说三道四
D.格调不高的话题
E.对方自身的弱点、短处或其他不足之处
第1题
A.有助于交往对象进一步了解我方实际情况的内容
B.交谈对象所属的国家、民族、单位以及对其本人表达敬意的内容
C.公众所欢迎的轻松愉快的内容
D.举世公认的格调高雅的内容
E.交谈对象本人确有所长的内容
第2题
A.我方通常不主动向外方人士赠送礼品
B.当外方人士主动向我方人员赠送礼品后,我方可酌情予以回赠
C.我方在出席外方的重大节庆活动或正式出访时,可考虑向外方赠送具有纪念意义的礼品
D.我方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主动向外方索要礼品
E.我方人员在正式的涉外活动中所获赠的外方礼品,不论是送给集体还是送给个人的,一律都应上交给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或部门
第4题
A.自身相貌
B.服饰品位
C.文化素养
D.生活情趣
E.社会地位
第5题
A.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是有管辖权的法院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中外双方当事人有权约定外方当事人所在国的法院管辖
C.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进行,也可由法院主动依职权进行
D.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第7题
A.谨慎从事
B.服从领导
C.少说多听
D.计划周全
E.注意保密、私交适度
第9题
A.由尊而卑
B.由女至男
C.由疏而亲
D.由近而远
E.统一称呼
第11题
广州某食品公司与法国一商人接洽,准备与之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合同规定:(1)合营企业的名称、注册国家;(2)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28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其中外方以技术和设备方式出资,作价600万美元;(3)合同规定双方若在解释或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则可仲裁,并签订了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中有如下内容:仲裁地点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接受《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规则》,其争议解决所适用的实体法是中国法律或在法国商事仲裁会进行仲裁,适用法国法律。 合同签订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合同有不妥之处,要求修改。双方修改合同后,公司注册成立。后公司与某市食品厂签订合同,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决定采取仲裁方式解决。后双方决定诉诸法院,法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审理判决。合资企业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对,应依涉外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处理,据此而提起上诉,被法院驳回。 问题: (1)双方签订的合营企业合同有何不妥之处? (2)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