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贸公司转让一幢已经使用过的办公楼,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万元,该办公楼为商贸公司自行建造。已知,取得建造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价款200万元,契税6万元。转让时,办公楼原价为5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楼重置成本价为8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六成,转让时缴纳相关税费19.7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公司转让该办公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A.186.57
B.88.29
C.92.87
D.153
B、88.29
解析:土地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旧房及建筑物可以扣除的项目包括如下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应提供凭据)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2)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3)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购入时的契税(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只在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情形下适用)不包括增值税
销售办公楼扣除项目金额=200+6+800×60%+197=7057(万元)
增值额=1000-7057=2943(万元)
增值率=2943÷7057×100%=4170%适用税率为30%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2943×30%=88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