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处分违纪学生可用公告。()
A.对
B.错
A.对
B.错
第1题
A.负责调查的单位或部门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报告和有关材料移送学生所在系(部) ,所在系(部)根据有关条款提出处分建议或决定, 并向拟处分学生发放“学生违纪拟处分告知书” 。
B. 学生的处分文件不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C.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各系(部)对违纪学生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建议报告,如对违纪事实有疑问或对量纪有异议,有权利要求系(部)复核事实、重新量纪或提出意见。
D.处分决定书由违纪学生所在系(部)送达本人或家长。处分决定送达方式:本人签收、公示、邮寄、传真等。
第2题
A.婉言拒绝,并向家长讲明,学校会从有利于孩子一生良好的发展方面考虑,以教育为最终目的,处分也是教育手段之一。作为班主任今后仍然会一如既往的关心他、教育帮助他。
B.严词拒绝,对家长的这种做法表现出反感。
C.欣然接受。
第4题
T、对
F、错
第5题
A.学校宣布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同时告知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述
B.在提起申诉期间,学校允许其继续在校学习,其修课、成绩考核按照在校生对待
C.受处分的学生存在潜在危险的,经申诉受理机关同意,学校可以要求其暂时离校
D.学校宣布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后,要求该生在48小时内离开学校
第8题
A.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
B.有获得教育物质保障的权利
C.学生有获得公正评价和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
D.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10题
A.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
B.有获得教育物质保障的权利
C.学生有获得公正评价和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
D.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11题
窃信事件 马蕾蕾(化名)是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物理专业的大四学生,2005年她向包括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在内的数所国外大学递交留学申请。当她得知同班女生陈馨(化名)的申请已被明尼苏达大学接受后,便抢先从信箱里窃取了陈馨的明尼苏达大学邀请信,并冒名陈馨用E-mail与美国校方取得了联系,拒绝了学校的留学邀请,同时推荐了她自己。陈馨因为迟迟没有收到明尼苏达大学的正式邀请,于是发信询问美国校方,才发现因已被人冒名而拒绝了邀请。经过陈馨和班系师生的调查取证,很快就查明真相——是同一个班上的马蕾蕾在捣鬼。 此事在2005年3月底一经曝光,就不断有人在网上发帖指证马蕾蕾还窃取了其他同学的留学邀请信,具体数量难以统计。 一时间,中国科技大学人心惶惶,许多学生疑心自己的邀请信被窃取,纷纷与所申请的大学联系。有些接到拒绝信却不甘心的人,又再次与学校确认是否属实。甚至有学生发表联名公开信,要求严惩肇事女生。 据了解,马蕾蕾15岁时就以优异的成绩考入赫赫有名的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在大学期间,她表现突出,担任学生干部,曾被评为2003—2004年度优秀团员,而且事发前她已经收到美国纽约州立石溪大学的邀请信。 经过网络上沸沸扬扬的讨论后,中国科技大学校方于4月1日下午在校BBS上发表了对窃信事件的情况说明。说明中称:3月31日,经违纪学生家长和本人要求,考虑其在校压力过大,为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经向学校有关领导请示,同意其回家等待处理结果。4月1日下午,学校召开校长工作会议,决定对马蕾蕾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受害同学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做法,校方给予尊重和协助。 4月2日上午,中国科技大学BBS上贴出了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程艺对这一事件的回复。程艺表示:连日来,校方对事件的经过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取证,对马蕾蕾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他坦言,深感自己平时缺乏对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教育的引导,对出现此类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系主任陈卿教授也表示,科大少年班20多年来从未出现过这样的事情,这件事只是极个别的事例,应该防微杜渐。 对于马蕾蕾的处理意见,中国科技大学师生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绝大多数人认为,这起事件不但对受害人构成极大的伤害,而且会严重影响中国学生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使美欧的著名大学误判中国科技大学及中国学生的品行,对以后国外大学接受中国学生极为不利,因此主张严惩。也有极少数认为,少年班的学生年纪偏小,还不成熟,要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主张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