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是一家从事物流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为18.5万元;桥、闸通行费共计4.6万元,均取得了相应的通行费发票。甲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A.0.28
B.0.696
C.0.76
D.0.83
A.0.28
B.0.696
C.0.76
D.0.83
第1题
A.0.28
B.0.696
C.0.76
D.0.83
第2题
第3题
A.5.8
B. 6.4
C. 7.6
D. 8.5
第4题
A.5.8
B.6.4
C.7.6
D.8.5
第5题
A.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免征增值税
B.企业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C.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免征增值税
D.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第6题
2006年3月3日,某市国税局稽查队在对当地一家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仪器设备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在2005年采用预收账款的形式销售仪器设备,虽然货物已发到客户手中,但该仪器设备厂2005年底预收账款余额仍有1672万元未进行及时结转。于是,国税局稽查队于2006年3月7日向该厂下达了补缴增值税242.94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限该仪器设备厂在15日内缴纳税款。
该仪器设备厂法人代表不服,遂欲向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但由于其没有足够的资金先预缴纳税款,便向甲公司求援,请求以甲公司的名义为其提供纳税担保。
2006年3月10日,经国税局认可,两家企业一起到国税局签订了纳税担保书,即甲公司保证仪器设备厂按期缴纳所查补的税款。否则,由甲公司缴纳全部税款以及由于仪器设备厂延迟缴纳税款而产生的税收滞纳金。
2006年3月11日,仪器设备厂依法向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稽查队的处理决定。
2006年3月17日,国税局经过对案件的审查,依法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国税局稽查队的处理决定。但由于仪器设备厂还是拿不出这么多税款,虽然国税局稽查队多次催缴,至2006年6月18日也未能缴纳查补的税款。于是,国税局稽查队在查询仪器设备厂银行账户还是没有现款可供扣缴,又没有货物可供扣押后,于2006年6月19日,在未向甲公司进行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即从甲公司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缴了242.94万元的增值税税款和19.43万元的税收滞纳金。
分析要求:
第7题
A.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的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B.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C.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D. 一般纳税人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施工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第8题
第9题
2006年3月3日,某市国税局稽查队在对当地一家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仪器设备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在2005年期间采用预收账款的形式销售仪器设备,虽然货物已发到客户手中,但该仪器设备厂2005年底预收账款余额仍有1672万元未及时结转。于是,国税局稽查队于2006年3月7日向该厂下达了补缴增值税242.94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限该仪器设备厂在15日内缴纳税款。
该仪器设备厂法人代表不服,遂欲向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但由于其没有足够的资金先预缴纳税款,便向甲公司求援,请求以甲公司的名义为其提供纳税担保。
2006年3月10日,经国税局认可,两家企业一起到国税局签订了纳税担保书,即甲公司保证仪器设备厂按期缴纳所查补的税款,否则,由甲公司缴纳全部税款和由于延迟缴纳税款而产生的税收滞纳金。
2006年3月11日,仪器设备厂依法向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稽查队的处理决定。
2006年3月17日,国税局经过对案件的审查,依法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国税局稽查队的处理决定。但由于仪器设备厂还是拿不出这么多税款,虽然国税局稽查队多次催缴,至2006年6月18日也未能缴纳查补的税款。于是,国税局稽查队在查询仪器设备厂银行账户还是没有现款可供扣缴,又没有货物可供扣押后,于2006年6月19日,在未向甲公司进行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即从甲公司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了242.94万元的增值税税款和19.43万元的税收滞纳金。
分析要求:
(1)国税局稽查队的处理意见是否正确?
(2)如果仪器设备厂的法人拥有一辆价值30万元的私人轿车(该车主要供仪器设备厂使用),并且仪器设备厂的财产和法人的家庭财产在实质上是无法准确划分的。那么,国税局稽查队在没有对仪器设备厂以及法人家庭和个人财产采取任何税收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就对甲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否合法?为什么?
第10题
A.支付的加工费
B.支付的增值税
C.负担的运杂费
D.支付的消费税
第11题
商品代销业务
资料: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2月1日,A企业与B企业签订代销协议,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10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10月1日,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销售额是120000元,增值税为20400元。10月5日,A企业收到B企业按合同协议支付的款项。
要求:登记双方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