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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甲、乙夫妇因9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

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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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乙夫妇因9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相关的问题

第1题

甲的父亲乙与母亲丙于2000年3月离婚。甲与乙共同生活。乙因下岗一直未找到工作,生活困难,遂将甲送到弟弟丁处,
由丁抚养,丁把甲当亲儿子,两人感情非常好。2002年10月后,丙起诉到法院要求抚养已年满9岁的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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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一般情况下,下列哪些可以成为保证人?( )

A.甲9岁的儿子乙

B.中国人民大学

C.北京市司法局

D.利民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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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吴女与丈夫刘某依法判决离婚,根据离婚判决书,2周岁的儿子刘甲由吴女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
元,直至孩子刘甲成年为止。离婚1年之后,吴女带着儿子刘甲与王男再婚。王男是张某与李某夫妇的养子,养父去世得早,便一直与养母相依为命。由于王男努力发奋,不仅完成了大学学业,在大学毕业几年后还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与养母过着幸福的生活。而在和吴女结婚之后,王男又主动提出愿意承担刘甲的抚养教育等费用。吴女和王男结婚后不久又有了他们自己的女儿王乙。王男将刘甲视为自己的孩子一样,同等对待抚养教育刘甲和王乙。直到两个孩子成年,并独立生活。天有不测风云,因经营公司业务,长期操心劳累过度,不到50岁,王男病亡。王男死亡时,只有配偶、两个孩子刘甲和王乙;还有一个养母。王男生前没有遗嘱,却留下了大笔的遗产,但就刘甲能否继承王男的遗产发生了争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甲说,刘甲有继承王男遗产的权利

B.乙说,刘甲没有继承王男遗产的权利

C.丙说,如果吴女在王男死亡前与王男已经离婚,刘甲则无权继承王男的遗产;否则,刘甲就有权继承王男的遗产

D.丁说,如果刘甲已经成年,则无权继承王男的遗产;否则,应有权继承王男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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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下列行为中,虽因主体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行为效力不受影响的有:()

A.甲,14岁,接受在国外的小姨的1000元的赠与

B.乙,16岁,购买变形金刚,价值100元

C.丙,4岁,作画一幅,发表获得500元报酬

D.丁,9岁,少儿电子琴获得一等奖,获得奖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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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甲乙离婚后,9岁的丙随父亲甲生活。甲因外出经商,委托好友丁代为看护,但并未约定如丙造成损害的,应如何承担责任。一日丁酒醉,丙偷跑出玩耍,损坏小卖店电视一台,此责任应由谁承担?()

A、甲承担

B、乙承担

C、甲与丁共同承担

D、甲、乙、丁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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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甲离婚了,儿子八岁的丙(有许多个人财产)随甲生活,因甲外出经商,委托好友乙代为看护。一日,乙喝醉了,丙偷跑出去损坏了邻居的高档电器一台。损害赔偿责任应由()承担。

A.甲乙丙共同承担

B.乙

C.甲

D.甲乙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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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根据我国《收养法》,以下属于收养无效的情形是()

A.甲为招募童工而收养子女

B.被收养人乙为5周岁的孤儿

C.收养人丙夫妻年龄均为35周岁

D.丁夫妻因生活困难将无力抚养的6周岁儿子送给他人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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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宋某因车祸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家庭成员有妻子甲;儿子乙和女儿丙。宋某留下遗产为1万元现金。其生前与甲共同生活。儿子乙因与宋某夫妻不合,一结婚即自行搬出,且很少来往,未尽抚养义务。丙为一弱智女孩,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对宋某财产处理应是()。

A.甲;乙;丙平均分配

B.甲可以多分

C.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给乙

D.对丙应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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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甲、乙间签订赠与合同,甲已将标的物交付于乙。那么在何种情况下,甲可以撤销赠与并请求乙返还财产?( )

A.乙故意伤害甲的儿子,致甲的儿子残疾

B.甲赠乙房子一套,约定乙在两年内应负责接送甲之幼子上学,乙未履行该义务

C.甲、乙关系恶化

D.乙对甲有赡养义务,乙未履行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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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年逾七旬的甲因向两个儿子乙、丙索要赡养费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甲生活相当困难,并
且身患重疾急需医治,遂裁定乙、丙两人先分别给付甲生活费和医疗费5000元。该裁定作出后,乙表示不同意,人民法院告知乙此裁定乃终局裁定,不得上诉,只能立即执行。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判处乙、丙每人每月各负担甲生活费1000元。丙以自己下岗为由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为保障甲的生活不受影响,在案件审结前裁定乙、丙两人分别先给付800元。问题:人民法院的哪些做法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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