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甲、乙、丙、丁四人是否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
1980年钱某与胡某结婚,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1998年,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2000年,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还生有一子丁。2010年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
甲、乙、丙、丁四人是否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
答案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