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于1930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的民法亲属编,内容上与北洋政府制订的民律第二次草案一脉相承,并且大量地搬用了德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亲属法的有关条文,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法律上的表现。
A.11324
B.11328
C.11444
D.11448
A.11324
B.11328
C.11444
D.11448
第4题
A.修订法律馆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
B.北洋政府的《律师暂行章程》
C.国民党政府的《律师章程》
D.南京临时政府的《律师法》(草案)
第5题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第7题
参与撰写《大清民律草案.亲属编》的作者有()。
A.刑部
B.礼学馆
C.松冈义正
D.志田钾太郎
第8题
A.1909年晚清政府颁布的《城镇地方自治章程》
B.1911年江苏临时参议院制定的《江苏暂行市乡制》
C.1928年国民党政府公布的《特别市组织法》与《市组织法》
D.1930年国民党政府颁布的新的《市组织法》
第9题
A、1909年晚清政府颁布的《城镇地方自治章程》
B、1911年江苏临时参议院制定的《江苏暂行市乡制》
C、1928年国民党政府公布的《特别市组织法》与《市组织法》
D、1930年国民党政府颁布的新的《市组织法》
第10题
《大清民律草案》是在修订法律馆组织下, 由日本法学士______起草民律总则、______、______前三编,礼学馆负责起草亲属和继承两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