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张小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B.张小小如取得合伙人资格,其取得资格的时间为继承开始时
C.张小小如不愿成为合伙人,则合伙企业应向其退还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法应具有某种资格,则不具有该资格的张小小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
第2题
A.王某以其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15万元)等到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再行补足
B.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有李某承担7万元,张某承担8万元
C.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张某和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D.王某以现有的20万元补足差额,不足部分由李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第3题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第4题
问题:(1)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复代理?请说明理由。(2)剩余租金应由谁承担?请说明理由。
第5题
A.经王某和李某的一致同意,张某可以出质
B.未经王某、李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C.未经王某、李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按退伙处理
D.只需王某或李某当中的一个人同意,张某就可以出质
第6题
王某、张某是甲建筑公司的工程师。2011年7月,两人接受建筑公司指派,为公司承担的某公寓开发项目制作工程设计图,约定设计图责任由两人承担。2011年9月,两人完成设计图,署名为王某、张某。2012年3月,李某‘‘跳槽”到乙建筑公司,随身带走了该工程设计图的复印件。甲建筑公司获悉后,认为李某窃取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归还该设计图。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案例中的工程设计图的著作权归谁?并说明理由。
第7题
2010年8月,王某、张某、李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长城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城公可”)。 2010年10月,长城公司联合另外五家公司共同设立了日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照公司”)。 日照公司于2011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同年6月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1年2月15日,长城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会组成人员渊整方案。决议通过后,持有长城公司15%股权的股东王某对利润分配数额有异议,要求企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并要求董事会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再次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遭到公司拒绝。之后,王某以利润分配不符合公司法规定为由,要求长城公司收购王某在公司的股权。据了解,长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按照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按照平均原则分配利润。 2011年2月底,长城公司单独投资设立了广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发公司”)。 2011年3月,日照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聘请N证券公司为承销机构。N证券公司了解到:日照公司净资产为1.2亿元; 2011年日照公司首次发行2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债券本息已全部支付。同月,日照公司拟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5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但小披露公司监事持股情况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2011年4月,日照公司拟对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享有表决权;公司利润分配实行同股同利,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份一同参与公司利润分配。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长城公司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做出决定?
第8题
A.无照经营行为
B.回扣
C.折扣
D.佣金
第9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四位股东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50万元设立生产电子设备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负责改革公司章程,其他三位股东共同签字,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张某以货币80万元出资,王某、李某分别以实物10万元、20万元出资,赵某以专利技术40万元出资。 (2)王某、李某、赵某三方出资均协议作价。 (3)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监事。 (4)为保证公司领导层的稳定性,公司决定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不低于5年。 公司设立半年后后,出现了以下情况: (1)张某同时出资与永昌公司共同设立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品种相同的电子设备公司。王某、李某、赵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不合法,张某认为两个公司分别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完全合法。 (2)公司召开股东会,提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王某、李某、赵某三位同意,张某反对,因为有3/4的股东同意,通过该决议。 (3)由于个人原因,赵某决定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孙某,并在办妥转让手续后,书面通知其他三位股东。 (4)张某在公司设立后,又以个人借款名义,从公司借走资金80万元。 (5)为了少交税金,保证股东多分配利润,张某与王某商量本公司设立两套账,且公司第一年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设立时,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公司章程制订的构成和内容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设立后,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或处理方法。
第10题
A.王某应当替李某还债
B.王某并未出面经营不应替李某还债
C.如果李某用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投资,所以王某应偿还债务
D.如果李某的收益主要用于家庭成员享用,属于共享收益,王某应偿还债务。
第11题
A.张某的说法正确
B.王某的说法正确
C.李某的说法正确
D.三个人的说法都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