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男,35岁,农民。与邻居沙某因为宅基地界线问题发生纠纷。争吵中何某顺手拾起一石块,击中沙某头部。沙某当
问:
该县公安局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如有错误,应当如何改正?
问:
该县公安局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如有错误,应当如何改正?
第1题
A.木克土
B.木乘土
C.土克木
D.土侮木
E.以上都不是
第2题
A.内服补气药
B.手法治疗
C.练功疗法
D.热敷
E.固定疗法
第3题
A.将手机直接借给何小强
B.将何小强带到派出所,请民警帮忙
C.婉转地告诉何小强:“我的手机不方便借给你、我正在等电话、不好意思!”
D.拒绝帮忙,因为你是陌生人
第4题
A.何某死亡的准确时间
B.何某是跳楼自杀还是他人谋杀
C.如果是他人谋杀,犯罪嫌疑人是谁
D.如果是他人谋杀,作案人的动机是什么
第5题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何某是否有权在张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撤销遗嘱?
(2)何某将房屋过户给甲三年之后,是否有权要求甲归还房屋?
(3)如甲于2016年6月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丙并过户,何某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房屋?
第6题
第7题
A.不享有。因为乡人民政府的批准行为不是针对王某作出的,因而王某不能针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享有。因为王某处于乡人民政府批准行为的相关人地位,虽然不是该行为的发动者,但却受到该行为效力的影响
C.不享有。王某所受的侵害来自吴某的建房行为,与之发生争执的也是吴某,因而王某应以吴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以乡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享有。王某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邻权人,可以依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第8题
A.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张某有过错,张某负连带责任
B.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刘某夫妇无力承担,由张某承担
C.刘某夫妇承担,张某概不承担,因为刘某夫妇是小华的监护人
D.张某承担,刘某夫妇负连带责任
第9题
李某(男,35岁)和魏某(男,34岁)明知国家禁止使用瘦肉精饲养生猪,为攫取暴利,2007年年初两人约定共同投资,研制、生产、销售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其中李某负责研制、生产,魏某负责销售。李某生产少量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产品后,魏某联系收猪经纪人试用,并向李某反馈试用效果好。随后,李某大规模生产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魏某负责销售。截至2011年3月,共生产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3000余公斤,产品大部分都通过中间人销售给了生猪养殖户,两人非法获利280万余元。2011年3月,因一家猪肉生产企业被爆出收购用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喂养的生猪而案发,该企业因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事件损失160亿元。2011年4月3日,李某和魏某被逮捕。2011年10月,某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讨论该案件时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的相关司法解释,李某和魏某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有关的刑法规定,李某和魏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与生产、销售有害、有毒食品罪的犯罪竞合,应当在这两个罪名中择一重罪处罚。第三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有关的刑法规定,李某和魏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竞合,应当在这三个罪名中择一重罪处罚。你同意哪一种意见?为什么?
第10题
原告张某(男)系某县城一企业职工,1984年初经人介绍与该县城城郊结合部农民陈某(女)相识恋爱,1984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1986年11月生育一子。2000年6月,县城一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征用被告所耕种的土地,被告因此而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25000元。2001年9月,经相关部门批准,原、被告用婚后积蓄及被告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在被告户籍地建楼房一幢。2004年11月,原告以其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离婚及子女的抚育形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在财产分割上争议较大,原告认为,双方结婚以来,被告没有工作,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就是原告的工资收入,被告2000年6月所得到的25000元征用土地补偿费也是双方结婚后取得,亦是夫妻共同财产,故主张婚后财产均分已是照顾被告了。被告则认为,其于2000年6月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25000元是其个人财产,应从共同财产中提取,剩余部分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请问:该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什么?
第11题
问:甲的行为构成何罪?理由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