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已经确定,考试合格人员可以于2023年2月17日开始领取,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领取证书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原件(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进行审核。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前必须取得学历证书。以下是具体细节:
1. 免试申请人领取证书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原件(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填写好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登记表可以自行下载并打印,尺寸为A4)
2. 如需要委托他人代领证书,代领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3. 审核未通过的考试人员暂不会领取到证书。对于还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要等待取得学历证书后方可前来领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领取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省财政厅南院509房间,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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