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法院无需当事人的提出申请,一旦查明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即依职权宣告债务人破产。()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第1题
A.按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当事人可口头提出上诉。其上诉请求记入法庭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认可,再随卷宗一并移送二审法院
B.当事人需在二审提供新证据的,均应在开庭审理时提出
C.在二审中,因一方当事人提出新证据而使案件发回重审的,相对方有权要求新证据的提出方负担由此而增加的差旅费、误工费、合理的律师费,院应予支持
D.二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不受当事人上诉范围的限制,尤其在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下
第3题
A.被申请人所在地
B.被申请人财产所在地
C.被申请人财产所在地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地
D.仲裁机构所在地
第4题
A.原告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向法院起诉的
B.被告在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的
C.原告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向法院起诉的
D.原告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后又向法院起诉的
第5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A.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用
B.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C.破产宣告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破产企业的罚款
D.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 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失额
第8题
鸿达公司在2010年负债达20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11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南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鸿达公司从2009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知情,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第9题
A.合同当事人约定二审管辖法院
B.合同当事人口头约定管辖法院
C.合同当事人共同选定了甲、乙两个与案件有联系的地方基层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D.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10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破产申清后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是()。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清前
B.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
C.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
D.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