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被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甲公司在此之前欠乙公司的债务共3笔,第1笔尚未到期;第2笔虽然也未到期,但丙公司提供了保证担保;第3笔已到期,并已由保证人丁代为偿还。以下债权申报的作法,符合规定的有()。
A.第1笔债权视为到期债权,由乙申报
B.第2笔债权由丙和乙同时申报
C.第2笔债权如果乙未申报,则由丙申报
D.第3笔债权由保证人丁申报
A.第1笔债权视为到期债权,由乙申报
B.第2笔债权由丙和乙同时申报
C.第2笔债权如果乙未申报,则由丙申报
D.第3笔债权由保证人丁申报
第1题
A.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B.甲公司应当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C.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责任,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D.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第2题
鸿达公司在2010年负债达20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11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南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鸿达公司从2009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知情,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第3题
宏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是国有企业,该公司成立之初,全部资产为860万元。公司成立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决策屡屡失误,加之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至2004年公司即负债280万元,2005年负债620万元,2006年负债1 200万元, 2007年负债达2 3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08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由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宏达公司从2005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明知,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问题: (1)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2) 宏达公司是否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文件? (3)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申请人宏达公司的破产申请?程序如何?
第4题
A.甲、乙公司之间的和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5题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和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第6题
A.甲公司该公司欠其货款8万,双方约定应于2005年8月偿还,但甲公司一直疏于要求偿还
B.乙公司该公司欠其运输费5000元,双方约定2007年10月偿还
C.丙公司法院终审判决该公司2007年1月向其支付违约金1万元,但丙公司至今未申请执行
D.丁系自然人,法院终审判决该公司向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于2007年1月一次性赔付5万元,但丁至今未申请执行
第7题
A.该公司所欠民工工资应当列入破产费用先行清偿
B.该公司租用甲公司的一套建筑设备不能列入破产财产
C.该公司的一批脚手架已抵押给某银行,该批脚手架不能列入破产财产
D.该公司员工对该公司的投资款只能作为普通债权受偿
第8题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E.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有理由认为该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第9题
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通过罢免甲董事长职务并解除其董事,选举乙为董事长的决议。乙向区工商分局递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经多次补正后该局受理其申请。
其后,该局以乙递交的申请,缺少修改后明确董事长变更办法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为由,作出登记驳回通知书。
乙、丙、丁三人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工商局经复议后认定三人提出的变更登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分局作出的登记驳回通知错误,决定予以撤销。
三人遂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司的章程、经过公证的临时股东会决议。
问题:
1.请分析公司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
2.如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政行为,请确定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并说明理由。
3.如何确定本案的审理和裁判对象?如市工商局在行政复议中维持区工商分局的行为,有何不同?
4.法院接到起诉状决定是否立案时通常面临哪些情况?如何处理?
5.《行政诉讼法》对一审法院宣判有何要求?
第10题
A、债权人乙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5万元
B、破产受理时甲公司欠丙公司2万元贷款,离偿付日期还有1个月
C、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万元,该项贷款以甲公司价值2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
D、甲公司拖欠某市地方税务局税款5万元
第11题
甲公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11年6月1日与乙公司签汀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月1日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月1日,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月20日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月20日,丙机械厂仍朱能交付设备。冈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月30日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小能履行,以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 10月10日,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同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