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外商来华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为法人的,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B.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为其他形式
C.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不成立为法人的,合作双方对企业的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为法人的,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B.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为其他形式
C.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不成立为法人的,合作双方对企业的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1题
A.外商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都是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为其他形式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C.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成立为法人的,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不成立为法人的,合作双方对企业的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2题
A.外资占90%以上的外商来华投资企业都属于外商独资企业
B.外商独资企业不成立为法人,其责任承担的方式与外国企业在华的分支机构相同
C.外商独资企业即外国公司
D.所有外商独资企业都受中国法律的属人、属地管辖
第3题
A.所有外商来华投资企业都必须规定经营期限
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必须规定经营期限
C.外商独资企业必须规定期限且在期限届满之前要逐步实现国有化
D.外商来华投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0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可超过50年
第5题
案例2 (合理变更企业组织形式可节税)
某外商原来已与中方合资组建了一家公司,公司内设有非独立核算的研发部门。其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高,销路好,赚钱多。1999年底该外商想再追加投资,他在聘请专业人士经过认真调查测算和筹划以后,于2000年6月在原合资公司所在城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又新办了一个合资企业,让中方以土地与房屋作为投资,以缩短工程工期和节约新建企业的费用;同时,将原合资公司中的研发部门独立出来,在开发区内新组建一个为这两个合资企业服务的研发中心,自负盈亏,独立纳税。这一筹划的实施,每年可使该外商少负担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百万元。
原因何在呢?一是该外商不在原合资企业中追加投资,而是选择再新办一个合资企业,因为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如果在原合资企业的基础上追加投资,其追加的投资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年免税、三年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再新办一个合资企业,则可享受到“二年免税、三年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二是新办的合资企业和研发中心选择设在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按税法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三是将研发部门从原合资企业中独立出来,建一个独立的研发中心,主要是因为其生产的产品中含有研发部门开发的软件系统,产品销售时无法单独核算产品中所含软件的价值,由于软件价值包含在产品中又无法分开核算,按规定应依产品适用的17%的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同时按适用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享受不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的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和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成立独立的研发中心后,其开发的软件可以按照独立价格卖给两个合资企业,不但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且购进使用该软件的两个合资企业的增值税还能得到抵扣。
分析要求:该案例采用了哪种税务筹划技术?你从中受到什么启发?
第8题
A、企业投资是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基本前提
B、企业投资是发展生产的必要手段
C、企业投资有利于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
D、企业投资是降低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9题
A、企业投资是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基本前提
B、企业投资是发展生产的必要手段
C、企业投资有利于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
D、企业投资是降低风险的重要方法
第10题
A.依法在合同中约定投资或合作的条件
B.依合同约定分配收益和回收投资
C.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35%
D.企业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组织机构
第11题
A.公司对外投资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B.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
C.公司对外投资总额没有比例限制,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D.公司提供担保必须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