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直单时,运单上的运费只能显示到付CC,不能显示预付PP()
否
否
第1题
北京某公司一票货物在2009年4月1日签发,运单号为999-9171 3252,载CA931/01APR航班飞离北京(BEIJING),但在货物尚未交付给法兰克福(FRANKFURT)收货人时,应托运人要求,在4月3日向航空公司提出货物空运费(RMB2850)由预付改为到付,原因是买卖双方更改了贸易条款。航空公司接受变更,并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及各部门,同时填制货物运费更改通知书CCA。试填制该文件CCA。
(1)到港代码To:
(2)航班号Flight No.:
(3)起飞日期Flight Date:
(4)总单号MAWB No.:
(5)始发港From:
(6)目的港To:
(7)运单签发日Issue AWB Date:
(8)更改前/原来费用Original/Correct Charge:
(9)更改后/正确费用Revised/Correct Charge:
(10)更改理由Remark and Reason for Issuing Advice:
(11)更改通知单发送地址Address:
经手人签名Singature:
(12)抄送CC 1.FRA/CA
(13)更改日期Date of Issue:
(14)更改地点Place of Issue:
(15)运费更改通知书编号Ref CCA No.:
第3题
第4题
A.信用证一般都要求提供“清洁、已装船提单”,否则银行将不予接受
B.在信用证方式下,一般在收货人处填写凭指示或凭交货人指示,并经发货人背书后交单
C.提单上货物名称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可用概括性商品名称,不必一一列出
D.提单的运费项目在CIF、CFR、CPT、CIP条件下,应注明“运费已付”;如为FOB、FCA条件,则应注明“运费到付”
第7题
A.可以
B.不可以
第9题
一、要求按外贸公司自营进口货到结算方式作成分录。
二、资料200×年4月1日,南京市×外贸公司以自营方式接受A公司委托向日本某电气公司进口商品一批。约定售价为¥120万。国外价为F.O.B.大阪USD 10万,我方外贸公司可收入暗佣2%。具体过程如下:
1.4月5日,由南京市中国银行开出信用证。在额度内免收保证金。
2.4月25日,由我外运公司派船去日接货,4/30日方发运上船。“运费到付”。我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海运险。
3.5月1日,日方向当地三和银行交单议付。5/4三和银行寄单向开证行索偿。5/5开证行审单无问题,划付完毕。
4.5月5日,向开证行购汇付款赎单。
5.5月7日,货到上海港。
6.5月8日,外运公司开来运费账单收款计USD 1万;同日财产保险公司来收取保险费USD 1000,均于当日向南京市中国银行购汇支付。
7.5月8日,收到日方汇来佣金,当即结汇。
8.5月9日,在上海港报关进口,支付关税15%,并支付代征按组成计税价计算的增值税17%。同日支付港务费、过港费等1526元。
9.5月10日,外运公司收去代办铁路货运费2万元。
10.5月18日,货到南京,外贸公司自铁路提货付去装卸费及市内运费共5000元,提到A公司。
11.5月19日,与A公司结算清账,同时结转销货成本。
12.5月20日,缴纳增值税(进项与销项扣抵)。
13.假定4月份日元汇率为100日元合人民币8.2元;5月份为8.3元,月内均无变动。美元汇率为8.3,4、5月份无变动。
14.银行手续费全月总付,逐笔不计。月末共付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