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制定法解释方面的差异鲜明的表现在()
A.对待法典的态度上
B.对待解释方式上
C.对待法官的态度上
D.对待判例的态度上
A.对待法典的态度上
B.对待解释方式上
C.对待法官的态度上
D.对待判例的态度上
第4题
A、英美法系采用狭义的概念,而大陆法系多采用广义的概念
B、英美法系采用广义的概念,而大陆法系多采用狭义的概念
C、大陆法系各国所规定的代理仅指直接代理,而英美法系各国则主张除直接代理外,还包括间接代理在内
D、英美法系各国所规定的代理仅指直接代理,而大际法系各国则主张除直接代理外,还包括间接代理在内
第5题
A.英美法系采用狭义的概念,而大陆法系多采用广义的概念
B.英美法系采用广义的概念,而大陆法系多采用狭义的概念
C.大陆法系各国所规定的代理仅指直接代理,而英美法系各国则主张除直接代理外,还包括间接代理在内
D.英美法系各国所规定的代理仅指直接代理,而大际法系各国则主张除直接代理外,还包括间接代理在内
第6题
A.英美法系国家对公司最基本的法定分类
B.按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对公司所做的法定分类
C.大陆法系国家对公司最基本的法定分类
D.大陆法系国家学者对公司所做的学理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