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贝在与开发商沟通有关新楼盘合作事宜时,因开发商优惠力度较大,则王小贝可私下与客户签订业务协议,再报给公司进行审批()
是
是
第2题
A.预售许可证
B.土地使用权证
C.建筑面积复核通知单(原件)
D.房屋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编制门牌号批复
第3题
A.30%
B.40%
C.50%
D.60%
第4题
A.等额本息还款法
B.等额本金还款法
C.累进偿还法
D.选择以上方法没有区别
第5题
A.5.5%
B.4.95%
C.6.05%
D.5%
第7题
A.情景模拟
B.新护士
C.常规教学
D.评判性思维能力、应急能力、团队合作、沟通协作能力
E.6个月
第8题
在清算经营期间账目过程中,经吴某要求,钱某等人在同意承担省纤维检验局未来罚款的协议上签了字。当年9月13日,纤维检验局向棉业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欲对该公司处以巨额罚款。吴某非常着急,到处寻求减免罚款办法,后经人引见了王某。王某称其熟人多、路子宽,能疏通关系减免罚款。吴某与王某订立协议,约定由王某出面全权处理罚款事宜,费用2.6万元包干。
吴某按王某要求先行支付“活动费”1万元。然而一个月后,纤维检验局仍对棉业公司罚款9万元。吴某找到王某,王某解释“本来不止罚9万,是经过活动才降下来的”。原告吴某又找到钱某等人,但他们均不承认该笔款项支出。吴某遂将钱某等7被告诉至法院。
彭泽县法院认为,原告吴某诉请的“活动费”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了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民法通则》第58条之规定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无效民事行为产生的1万元债务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应予以驳回。据此,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吴某要求被告钱某等7人分担“活动费”1万元的诉讼请求。
第10题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2012年5月,中国证监会接到有关甲公司问题的举报.举报问题如下: (1)甲公司公布的2011年度年报显示的利润总额是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是亏损人民币1300万元。为甲公司负责审计的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张某和李某按甲公司的要求,对甲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甲公司的监事会主席赵某向其同学王某透露,甲公司正在与某高科技公司商谈重组事宜,王某因此分批买入50万股甲公司股票。待甲公司公告其与某高科技公司的重组事宜时,王某卖出上述股票,获利1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对甲公司编制虚假利润的行为,甲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第11题
A.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要和解就必须先撤回执行申请
B.双方当事人应在执行完毕后签订新合同而不应在执行过程中和解
C.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执行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D.如果王辉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张中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