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柯达公司与工行上海市分行合作联合推出个人助业贷款项目,为投资开设彩扩店的人士降低民间创业和拓展业务的门槛。同时向彩扩店提供包括投资规划、商圈分析、店面设计、品质控制、技术支援、培训、促销和零售管理等方面的支持,甚至还安排彩扩店销售IP电话卡、偶像明星照、数码相机及演出和球赛门票等增值服务,帮助经营者尽早收回投资。柯达的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下哪一种经营理念()
A.推销观念
B.生产观念
C.产品观念
D.关系营销观念
E.社会营销观念
A.推销观念
B.生产观念
C.产品观念
D.关系营销观念
E.社会营销观念
第1题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华安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本行向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开出信用证一份,金额为80000美元,购买生产设备。信用证规定单到国内审单付款。
2. 承上题,收到纽约分行寄来的全套单据,审单相符,当即办理售汇付款手续。100美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为6.82元,卖出价为6.85元。
第3题
A.分支机构
B.柯达总公司
C.先由分支机构承担,不足的可由柯达总公司承担
D.由分支机构与柯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4题
A.分支机构
B.柯达总公司
C.先由分支机构承担,不足的可以由柯达总公司承担
D.由分支机构与柯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5题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王海先生出国留学,根据有关规定来行兑取6000美元现钞,收取人民币。100美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682元,卖出价685元,现钞买入价680元。
2. 东方公司交来即期信用证项下全套出口单据,计36000美元,并随附押汇申请书一份,经审查,同意叙做押汇,估计寄单划款的往来天数为20天,押汇年利率为4.8%,计算押汇垫款利息后,办理押汇手续。
第6题
问:海南假期旅行社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7题
2000年11月,甲公司(系中国公司)和乙公司(系香港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兴建和经营汤姆逊度假村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该合作合同约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以合作经营方式在中国某市建立度假村,并成立中外合作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合作方式为:甲提供度假村所需土地使用权20年,并负责兴建度假村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甲应在度假村建成前2个月完工,同时负责将该度假村工程纳入某市生活服务体系;乙负责项目的全部资金1000万美元,分两次出资完毕,其
Was the said assigmnent agreement effective under Chinese law?Why?
第8题
1999年3月23日,傅某又向永新工行借款2万元,期限为一年,同时偿还了3月8日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仍以刘某3.5万元存款单作质押担保,并由傅某以刘某名义与永新工行签订质押合同。同年4月15日,傅某再次向永新工行借款2.8万元,期限为11个月,同时偿还3月23日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再次由傅某以刘某名义与永新工行签订质押合同。傅某1999年3月23日及4月15日的两次借款,刘某均不知情。
2001年4月26日,因傅某未按期还款,永新工行遂提前支取刘某的3.5万元定期存款单的32391.10元清偿傅某所欠1999年4月15日借款本息,余款由永新工行续存并保管。同年8月,刘某得知永新工行已处置其存款偿还傅某的1999年4月15日借款后,遂拒绝领回尚余存款,并要求永新工行归还该3.5万元存款及利息,未果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9题
2000年1月26日,被告B公司与被告C公司签订“无机软质防火卷帘产品合作协议”,约定C公司将其设计开发的无机软质防火卷帘配套产品委托B公司生产。C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指导,B公司生产出的产品应达到C公司的技术要求。2001年10月至2002年4月,B公司向深圳鹏基龙电安防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温县卷闸厂等企业销售了被控侵权产品。
B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无机布基特级防火卷帘”与原告享有专利权的“全耐火纤维复合防火隔热卷帘”在技术特征上相比缺少了“连接螺钉和薄钢带”的技术特征(该技术在原告的权利保护范围内)。但是被告的《产品说明书》中的安装效果图及其提交的《特级防火卷帘纵向局部剖面图》显示,其产品须加装连接螺钉和薄钢带配套安装使用。并且,在A公司刊登了律师声明后,B公司仍生产和销售该产品,并告知客户须加装连接螺钉和薄钢带配套使用。
第10题
A.支付宝手机钱包
B. 工行手机钱包
C. 中行手机钱包
D. 农行手机钱包
第11题
练习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核算 资料 (一)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4月1日,收到香港新华银行(使用“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账户)开来即期信用证一份,金额为60000港元,受益人为上海服装公司。 2.4月15日,上海服装公司将金额为60000港元的全套单据随同信用证来行办理议付,审单相符后,即于当日寄出。 3.4月30日,收到香港新华银行转来贷记报单,金额为60000港元,扣除300港元议付费用后,为上海服装公司办理人民币结汇。 4.5月3日,收到法国巴黎银行(使用“存放国外同业”账户)即期信用证一份,金额为80000欧元,受益人为上海丝绸公司。 5.5月8日,接到修改通知,信用证增额10000欧元。 6.6月5日,上海丝绸公司送来全套单据,金额为90000欧元,单证相符,寄单索汇。 7.6月16日,收到法国巴黎银行贷记报单一份,金额为90000欧元,扣除120欧元银行议付费用后,当即将货款转入上海丝绸公司“吸收活期存款——外币存款”账户。 8.6月18日,中艺电子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本行向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开出信用证一份购买电子元件,金额为60000美元。信用证规定,单到国内审单付款。 9.6月30日,收到香港分行寄来全套单据,审单相符,当即办理售汇付款手续。 10.7月1日,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本行向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开出即期远期结合信用证,金额为80000英镑,条款规定50000英镑为即期付款,30000英镑为远期付款(承兑后30天付款)。 11.7月15日,收到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寄来全套单据,审单相符,当即对即期部分办理售汇付款手续。 12.7月16日,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承兑信用证远期部分,将于30天后付款。 13.8月15日,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的信用证远期部分到期,办理售汇付款手续。 (二)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表如图表习题9-1所示。 图表习题9—1
要求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