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的资产为500万元,负债为100万元,求其权益乘数为()。
A、2.34
B、1.25
C、3.12
D、2.13
A、2.34
B、1.25
C、3.12
D、2.13
第1题
A:80万元
B:500万元
C:480万元
D:100万元
第2题
A.1 000
B.3 000
C.5 000
D.2 000
第3题
A.0
B.100(借方)
C.500(借方)
D.600(借方)
第6题
A.递延所得税负债43
B.递延所得税资产43
C.递延所得税负债57
D.递延所得税资产57
第7题
A.错误
B.正确
第8题
第9题
某公司2009年销售产品15万件,单价60元,单位变动成本30元,固定成本总额120万元。公司负债500万元,年利息率为15%,所得税率25%。
要求:
(1)计算2002年息税前利润总额;
(2)计算该公司复合杠杆。
第10题
宏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是国有企业,该公司成立之初,全部资产为860万元。公司成立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决策屡屡失误,加之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至2004年公司即负债280万元,2005年负债620万元,2006年负债1 200万元, 2007年负债达2 3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08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由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宏达公司从2005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明知,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问题: (1)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2) 宏达公司是否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文件? (3)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申请人宏达公司的破产申请?程序如何?
第11题
A.8000万元
B.5000万元
C.2000万元
D.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