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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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某证券公司利用从中国银行某省分行拆借的资金5000万元,通过若干个人股票账户申购新股,共获利200万元。对该证
券公司的行为,甲认为违反了新《证券法》第6条的规定,属于证券违法行为。乙认为新《证券法》第6条并未严格禁止混业经营,故证券公司的行为并不违法。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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