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度检查验证制度,一般()进行一次。
A.半年
B.二年
C.三年
D.一年
A.半年
B.二年
C.三年
D.一年
第7题
2009年5月,南海市税务部门在对江华家具厂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江华家具厂2008年4月份发生以下事项: (1) 会计A因公受伤,在家休病假3个月。由于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B兼任A的会计工作,主要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又因为出纳B一人做两个人的工作忙不过来,此时,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弟弟刚刚大学毕业,并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财务负责人决定让自己的弟弟C来帮忙,工作的主要职责是日常现金收支的记账等出纳的工作。 (2) 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50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3) 发生一笔销售退回业务,扣减当月销项税额1100万元。据查,该销售退回的家具系3月5日销售的,当日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2500万元;4月7日,因该批家具质量问题,对方全部退货;5月3日,收到购买方退还的该笔销售退回家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将生产的三屉柜100个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没有进行相关缴纳增值税核算账务处理。该三屉柜销售单价(含增值税)为351元。 (5) 从库房领出外购木材一批用于新建厂房,价款(不含增值税)为2761万元,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69.37元,该进项税额已在4月份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已知,江华家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 江华公司让出纳B兼任A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主管让其弟弟做出纳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 江华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江华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 江华公司4月份扣减销项税额1100万元是否符合我国税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 江华公司将自己生产的100个三屉柜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简要说明理由。 (5) 江华公司将外购木材用于新建公司厂房,其进项税额在4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第8题
A.会计账簿经批准允许外借
B.会计账簿不能随意交与其他人管理
C.各种账簿应指定专人管理
D.年度终了,一般要把旧账交给总账会计集中统一管理
第9题
X企业为国有企业,下设办公室、行政科、会计科、档案科等职能科室。 2005年7月,经上级主管单位仟命,会计科长甲的丈夫乙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同月,甲的侄女丙调到该企业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丙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8月,总经理乙对企业行政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精简。撤销了档案科,原由档案科保管的会计档案移交会计科保管。档案科移交会计档案前,会同会计科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档案科长与会计科长甲共同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进行了监销。因总经理乙在外地出差,故未将此事报告总经理。之后,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月,丙调到当地一家外贸公司财务部工作,调离前与接任的丁自行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丙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10月,甲办理退休手续。甲与新任会计科长戊办理交接手续,上级主管单位派入与总经理乙会同监交。后戊发现甲移交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遂找甲询问。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总经理乙是否应当回避?说明理由。 (2)丙担任X企业出纳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档案科与会计科在销毁会计档案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4)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丙自行与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6)丙调动工作是否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说明理由。 (7)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戊,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第10题
A.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B.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
C.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D.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