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份遗赠抚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抚养人。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抚养协议的抚养人?()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第1题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第2题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第3题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干儿子
第4题
A.帮助刘老先生的太太参加社区活动,提升生活质量
B.为刘老先生的太太进行哀伤辅导,协助其走出阴影
C.为刘老先生的太太提供经济支持,满足其物质需求
D.帮助刘老先生的太太重新建立人际关系网,交更多朋友
第5题
A经济困难
B无用感
C疾病问题
D合法权益受损
E孤独感
第7题
问:本案中宾馆是否应该对李某之妻康某承担赔偿责任?
第8题
朱某(男)与李某(女)结婚并生育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后来,朱某因病去世,李某与同村的赵某结婚。赵某结婚时带来与前妻所生的女儿赵颖,李某与赵某婚后又生育一个儿子赵帅。赵某与李某一起将赵颖和赵帅抚养成人,赵颖已成家单独生活,赵某与李某和儿子赵帅共同生活。在李某改嫁之后,朱某的父母坚持朱家兄妹是朱家的血脉,应该由自己抚养,李某无奈,只能如此。现今朱家兄妹都已成家单独生活。
2005年10月,赵某因车祸去世,李某伤心之余,生病住院,由于赵帅在家务农,不能支付母亲高昂的医药费,便找到朱家兄妹和赵颖共同承担医药费,从此之后共同承担李某的赡养义务。最终,五人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无奈之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朱家兄妹辩称:母亲已经改嫁,而且在改嫁之后,我们三人都由祖父母抚养长大,她没有给我们任何抚养费,现今我们也无须承担赡养义务。
赵颖辩称:李某并不是我的亲生母亲,而且我是女儿,已经出嫁了,没有赡养她的义务。朱家兄妹和赵帅是她亲儿子,应该由他们尽赡养义务。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朱家兄妹可否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2)赵颖可否拒绝承担赡养义务?
第10题
A.该房屋应退还张某,王某应返还其价金
B.张某有权要求二人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C.李某与王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D.李某与王某因此取得的财产,应依法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