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费用发生无法取得真实费用发票,需申请用替代发票报销,需提交“钉钉-内部工作联络单-财务类-费用发票报销类()
是
是
第1题
第3题
A.资产处置、资产出租收入不纳入账内核算,包括抵债资产、固定资产等处置收入不纳入账内核算;对外出租房产、抵债资产等取得的租赁收入不纳入账内核算。
B.政府返还、奖励资金不入账,包括政府财政返还、税收返还、土地出让金返还、贷款贴息、放贷奖励,以及税收奖励资金等。
C.应纳入账内核算的职工交纳资金不入账,包括职工集资款、职工考核款、职工罚款、员工延期支付薪酬等。
D.以不具备真实业务背景的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形成账外资金单独存放。
第4题
A.联运业务实际取得的营业额
B.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
C.因转让专利技术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计算机软件业务
D.广告代理业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报酬
第5题
第6题
A.因不可抗力因素设备无法运进现场,需在场外交货后,施工单位自行运进现场的运输费用
B.由于施工现场场地有限,先堆放在施工现场附近设备材料堆放点,等需要时再运输至现场的二次运输费用
C.设备材料已领至施工单位仓库后,再运输至现场的二次运输属费用
第8题
A.员工出差需中途回家的,需事前经得直接主管和权签人的审批
B.可报销的往返在途交通费用不得超过正常出差的往返在途交通费用总额,报销时需提供实际行程的真实票据
C.中途回家期间发生的住宿费可以报销
D.不得享受超过正常出差天数的出差补助
E.员工往返家与工作地之间不视为出差,并按公司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9题
某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化妆品和护肤品,化妆品的最高价210元/箱、平均价200元/箱(均为不含税价格)。2010年2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口红,支付货价58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合计2万元,缴纳关税3万元,将货物从海关监管区运至本企业仓库发生运输费用2万元、装卸费0.5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进口一辆商务客车用于接待,支付货价35万元,境外运输费用和保险费合计5万元,商务客车的关税为5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后海关放行;
(2)向农户收购鲜芦荟,收购凭证124张,合计注明价款25万元,日化厂直接将其运往A企业加工普通护肤品,日化厂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当月收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
(3)从A生产企业购进胭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20万元,从B生产企业购进香粉,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212万元,支付运输单位运费10万元,取得了普通发票。购进其他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40万元、增值税额23.8万元,其他材料运输途中损失了4%,经查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从某超市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万元;
(4)本月生产领用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的50%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向商场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予商场2%的折扣,实际取得收入196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万元,并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销售给专卖店化妆品1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并取得专卖店延期付款利息收入2.34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销售普通化妆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包装费5.8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5)将600箱化妆品换取原材料,合同规定,日化厂按平均价计价,供货方等价提供原材料,双方均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6)将500箱化妆品和护肤品组成套装,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15万元(其中护肤品每箱对外售价100万元);将1箱化妆品节日分给职工做福利;
(7)为某影视公司定做演员用的油彩和卸妆油一批,收取价税合计67.86万元,另外,赠送5箱自产化妆品给影视公司试用;
(8)本期自某再生资源经营单位购进一批再生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1.76万元,发生运费2万元,取得合规运费发票;
(9)本月取得的合规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本期期初库存外购化妆品账面价格为15万元。期末库存外购化妆品为零。
要求:请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单位:万元)
(1)进口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2)进口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
(3)购进再生物资业务的可抵扣进项税;
(4)以物易物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本期实际应缴纳的消费税;
(6)本期实际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7)本期销项税;
(8)该企业本期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
(9)该企业本期国内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
第10题
A.因国家汇率政策调整形成的汇兑损益
B.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C.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D.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
第11题
(1)2012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地价款15000万元,并规定2012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3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900万元。
(3)2014年6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2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实际收取的价款开具了相关发票。
(4)2014年7月对项目进行精装修,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110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75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14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20万元,该利息支出能够按项目合理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6)2014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45000平方米,截止2014年11月底销售90%,取得收入60750万元;剩余10%部分尚未销售,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
(7)2015年3月底,公司将剩余的10%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54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2015年3月公司打包销售的10%房屋的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