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依照破产法规定将宣告破产。
A.资不抵债的
B.不能扭亏为盈的
C.不能清偿债务的
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A.资不抵债的
B.不能扭亏为盈的
C.不能清偿债务的
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第5题
A.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偿债可能
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第6题
A.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商业银行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C.商业银行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
D.商业银行可能发生信用危机
第7题
A.明治维新强化了中央集权
B.明治维新依然具有封闭性
C.明治维新将中西文明相结合
D.明治维新具有盲目和局限性
第8题
鸿达公司在2010年负债达20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11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南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鸿达公司从2009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知情,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第9题
宏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是国有企业,该公司成立之初,全部资产为860万元。公司成立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决策屡屡失误,加之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至2004年公司即负债280万元,2005年负债620万元,2006年负债1 200万元, 2007年负债达2 3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08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由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宏达公司从2005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明知,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问题: (1)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2) 宏达公司是否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文件? (3)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申请人宏达公司的破产申请?程序如何?
第10题
A.产品严重积压,濒临倒闭
B.资不抵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决定
C.不所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D.经营管理不善,又无法通过整顿扭转局面
第11题
A经营管理不善
B市场占有率太低
C规模不经济
D企业拥有市场上所没有的有关目标企业价值的内部信息
E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市场价值与重置成本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