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述理由:
乙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第2题
原告张某(男)系某县城一企业职工,1984年初经人介绍与该县城城郊结合部农民陈某(女)相识恋爱,1984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1986年11月生育一子。2000年6月,县城一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征用被告所耕种的土地,被告因此而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25000元。2001年9月,经相关部门批准,原、被告用婚后积蓄及被告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在被告户籍地建楼房一幢。2004年11月,原告以其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离婚及子女的抚育形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在财产分割上争议较大,原告认为,双方结婚以来,被告没有工作,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就是原告的工资收入,被告2000年6月所得到的25000元征用土地补偿费也是双方结婚后取得,亦是夫妻共同财产,故主张婚后财产均分已是照顾被告了。被告则认为,其于2000年6月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25000元是其个人财产,应从共同财产中提取,剩余部分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请问:该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什么?
第3题
法院应如何分割上述财产?
第4题
如果乙所述属实,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乙的离婚及赔偿请求?为什么?
第5题
如果乙未提出离婚,仅甲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第6题
乙在怀孕期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第7题
人民法院应该怎样判断两人的婚姻效力?
第8题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在甲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双方离婚?
第9题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如何解决双方当事人对住房间题的争议?
第10题
甲乙是否感情破裂?
第11题
乙是否能提起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