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于2016年2月将一辆自己使用过5年的设备(未抵扣增值税),以10万元的价格售出,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有()。
A.按2%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B.按4%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C.按3%简易办法减按2%计算应纳增值税
D.应纳增值税为1942元
A.按2%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B.按4%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C.按3%简易办法减按2%计算应纳增值税
D.应纳增值税为1942元
第1题
A.双方订立的抵押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1月12日
B.双方订立的抵押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1月1日
C.由于机器设备未能进行抵押登记,故在机器设备上未设立抵押
D.在机器设备上设立的抵押有效
第2题
A.是附未来的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是担保行为
D.不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第3题
第4题
A.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将其部分合伙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
B.将自购的设备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
C.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D.以合伙企业名义购买一辆汽车归合伙企业使用
第5题
A.某女士于2000年5月被该酒店保安人员殴打致伤,住院治疗8个月,要求赔偿医疗费8730元
B. 因该酒店歌舞厅从事色情营业被查处,市公安局于2001年2月26日对其做出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限7日内缴纳
C.某旅行社与该酒店签订的合同,因酒店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旅行社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8000元
D. 该酒店经理以酒店名义借用某公司小轿车一辆供其亲属使用,现该公司要求返还
第6题
2011年6月1日,北京万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小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万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清,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万方公司,万方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万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万方公司在6月5日收到后,于6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清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 ①2007年11川,万方公司赠与大连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一辆; ②2008年2月,万方公司放弃丫天津大兴公司的50万的货款债权; ③2008年8月,万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 ①2008年10月,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 ②2008年11月,万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利川公司20万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 ③2009年1月10日,万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 ④万方公司欠黄河公司2007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黄河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08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万方公司支付黄河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万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黄河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万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万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并说明理由。
第7题
A.28
B.140.2
C.147.76
D.13.55
第9题
A.质押权设立的时间为2005年1月8日
B.质押权设立的时间为2005年2月1日
C.小牛应归张某所有
D.小牛应归刘某所有
第10题
第11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张某、王某两位以现金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李某以劳务出资,每位合伙人均持有企业的财 产份额,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加工业务,月销售收入10万元。 (1)该企业定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将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在税务管理机关登记存档。 (2)该企业在异地长期采购物资,为方便结算,在采购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根据经营的稳定情况,决定长期保留该账户。 (3)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只设简易账。对资金进行归口管理,所有销售收入均存入基本存款账户。工资发放、现金支取一律在一般存款户办理,导致企业故意少计收入,多列支出,少交税金1.2万元。 (4)为厂从大华公司采购材料,经申请开户银行同意,于2006年10月20日开出面值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大华公司材料款,期限3个月。大华公司于10月22日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江海公司,并由赵某、刘某二人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江海公司于11月8日背书转让给永昌公司。永昌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背书转让给深发公司,深发公司又将票据质押背书,为欠环海公司的30万元货款提供保证,2007年3月31日质押解除。 (5)深发公司于2007年4月12日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票据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 (6)深发公司要求永昌公司代为支付票据款项,永昌公司认为该票具由赵某、刘某二人提供保证,应由保证人付款。 (7)保证人赵某认为,保证人有2人,自己只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刘某认为被保人不明确,不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支付结算制度》、《税收征管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能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立银行账户应提供哪些资料?能否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否长期保留? (2)企业对账户的管理使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3)该企业设账方式是否合法?少交税金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4)银行拒绝向深发公司支付票据款,理由是否成立? (5)在拒绝付款后,深发公司要求永昌公司、赵某、刘某代付票据款是否正确?永昌公司、赵某、刘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6)若刘某代付票据款后,刘某可以采用什么方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