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丁某于2005年10月1日接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其上诉期届满的日期为( )。
A.2005年10月6日
B.2005年10月5日
C.2005年10月10日
D.2005年10月11日
A.2005年10月6日
B.2005年10月5日
C.2005年10月10日
D.2005年10月11日
第1题
A.二审法院于2013年2月1日当庭判决解除张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3月1日,张某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B.二审法院于2010年6月1日判决张某赔偿李某2万元。2011年10月5日,张某以原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未经质证为由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C.上级检察机关于2010年10月对2005年5月下级法院所作的终审判决提起抗诉
D.上级法院于2010年10月对2005年5月下级法院所作的终审判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
第2题
第4题
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时,应当审查哪些内容?
第5题
A.由于意大利法院已经受理了梁某的离婚诉讼,天河区法院不得再行管辖
B.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
C.尽管梁某已经向意大利法院起诉,但对于费某的诉讼,天河区法院仍然享有管辖权
D.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费某应当到意大利法院应诉
第6题
A.可以,因为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机构
B.不可以,因为合同纠纷应当在同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择管辖
C.可以,因为该协议并未违反我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
D.不可以,因为这种约定显然对我国公司不利
第8题
浙江新龙公司工程款追付案例
1997年5月,浙江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为浙江新龙公司承包施工二层楼的裙楼,工程造价为250万元。同年9月8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原告单位负责人孙某与新龙公司基建科科长张某及业务员韩某对工程款进行核对,新龙公司尚有110.7万元工程款未付。双方在决算书上确认并签字。1998年,由于新龙公司经营不善并资不抵债,市政府主管部门决定对其资产重组,由HD集团公司承继新龙公司的债权债务,新龙公司的经营场地投入到HD集团下属的HD有限公司(两企业字号相同)。资产兼并基准日为1998年7月1日。兼并后,新龙公司员工大多数进入HD有限公司,张某及韩某也于同年7月与HD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地媒体对兼并活动以“HD有限公司兼并新龙公司”为标题作了大量宣传。HD集团公司从未发布过兼并公告,也无其他通知债权人办理债权登记的公告。并且,新龙公司一直未办理注销登记。1999年9月,原告再次找到张某,要求新龙公司还款,张某再次表示将尽快解决,并签字确认。同年10月,张某与韩某均离开HD有限公司。同年11月,原告再次找到张某与韩某,两人又一次签字确认。其后一直未归还欠款。2000年12月,原告以新龙公司、HD有限公司及HD集团公司为被告到法院起诉。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以原告起诉已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告主张并未过诉讼时效,撤销原判,判决被告归还工程欠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结合该案例,请回答如下问题:
张某与韩某在工程决算书上的签字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为什么?
第9题
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
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
D.被告人丁某精神鉴定结论的抄本
第10题
一幅画掉落的代价(公众责任险)
2004年4月3日下午,六岁的女孩随父母在上海某饭店一楼饮茶时,一幅罩壳为有机玻璃的画突然掉落,正好砸到小女孩的头部。事发后,该饭店立即采取措施,送小孩到医院就诊,当时小孩无异常反应,就回家了。第二天,小女孩再到医院就诊,医生结论为:头颅软组织挫伤;不排除轻度脑震荡。随后,又去多家医院复查,仍是相同的结论。
保险公司4月18日接到报案后,确认属于公众责任险责任范围,迅速会同饭店负责人与女孩的父母就赔偿金额进行了协商。因受害方提出的要求过高(诊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生理损害费、精神赔偿等共计58656.2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5月30日,女孩的母亲以小女孩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区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无效后,2004年10月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某饭店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88781.38元。鉴定费100元由被告上海某饭店承担。案件受理费4095.42元,原告负担709.32元,被告负担3386.10元。饭店不服一审判决,于2004年10月25日向上海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11题
A.50年
B.70年
C.67年
D.6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