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1日,张先生投保了人寿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同年8月30日,张先生在工作时右手不慎卷
第1题
[案情介绍]
1996年3月,张先生因患肌肉无力症在家休养。某天,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刘某聊起了保险的事,张先生心想,自己身体不好,不如投一份保险,也好有个保障。于是,便委托业务员填写了投保书,投保书的健康状况栏的询问事项为:0:健康。1:残疾。2:低能。3:癌症、肝硬化、癫痫病、严重脑震荡、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业务员在代填投保书时,觉得这几项都与张先生的状况不符,因此便在该栏留了空白。张先生待业务员填完后,也没有提出异议,就在投保书上亲笔签了名,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核保时也未注意就进行了承保,并签发了保险单。1997年6月,张先生因病情恶化身故,他的儿子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核时发现张先生在投保时已患有严重的肌肉无力症,在家休养,而投保时张先生并未将真实病情告知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张先生的儿子多次向保险公司索要保险金未果,于是诉诸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第2题
A.陈某既可以向医院索赔也可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B.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
C.陈某投保时无须陈丹的书面同意
D.如陈丹不幸死亡,则推定陈某为受益人
第3题
A.甲公司先承保,由甲公司对该单位按其实际损失90万元补偿
B.甲乙两公司各应向单位补偿90万元
C.甲乙两公司各补偿实际损失的一半,即各补偿45万元
D.乙公司承保后,甲公司的承保失去意义,由乙公司补偿单位90万元的损失
第4题
A. 1997年10月1日
B. 1998年1月1日
C. 1998年10月1日
D. 1997年8月29日
第5题
A. 1998年10月1日
B. 1997年8月29日
C. 1997年10月1日
D. 1998年1月1日
第6题
A.保险合同
B.借款合同
C.抵押合同
D.评估合同
第7题
A.102
B.100
C.102.5
D.105.5
第8题
[案情介绍]
现年40岁的龙先生作为投保人于1997年8月为其妻吕女士投保了一份年交保费6600元、保额为10万元的“为了明天”保险,受益人是他们的儿子。1999年4月,龙先生与吕女士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儿子由龙先生抚养。2001年4月1日,儿子因车祸死亡。在这之前,龙先生一直没有停止交费。
儿子死亡后,吕女士以被保险人的身份向龙先生索要该保险单。其理由是:
一、自己作为保险标的,与投保人已不再具有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第11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二、《保险法》第63条和“为了明天”保险条款第20条第2款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前夫已不可能成为其继承人。
三、自己作为被保险人,保险的实质在于自己,否则保险合同就不能成立。
四、《保险法》第30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可见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被保险人拥有对保险单的最大拥有权。
五、《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而被保险人则不受此条限制。
六、《保险法》第62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而被保险人不受此条限制。
综上所述,吕女士认为,依据《保险法》和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作为被保险人的自己,有权拥有此保单。
龙先生则认为此保单拥有权应归自己。理由也有三条:
一是保险费一直由自己交纳,自己投资岂能毫无收益;
二是离婚时,儿子判归自己,即此保单的受益人判归了自己,受益人死后,保单的所有权、继承权当然也归自己;三是自己续交保费时,前妻并未产生异议,说明她已默许了自己继续作为被保险人。
第9题
A.30个工作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第10题
保险人王××,男,13岁,上年8月31日在当地小学投保了学生平安保险,保险金额1000元,保险期限1年(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当年考入本县中学,7月份入学报到时,随学费交纳了保险费。该校于当年8月10日集体为新生办理了学生平安保险投保手续,每人保险金额2000元,保险期限1年(当年8月11日至下年8月10日)。
被保险人王××当年8月14日溺水身亡,家长即刻报案,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1000元。结案后,该生家长又于10月、11月二次到保险公司提出,王××在县中学也参加了学生平安保险,也在保险期限内,要求再给付保险金2000元。
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则表示当年8月他们并未收到中学办理的投保单,他们委托学校办理学生平安保险是从当年9月1日开始生效(据调查,中学签订保险单当年8月11日生效是保险公司业务员同意的),保的是在校学生,王××还未上学。即使收到,也只能给付一份投保单的保险金。此案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得当,应该怎样处理,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