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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法定事由有()
A.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
B.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C.监事会提议召开
D.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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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
B.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C.监事会提议召开
D.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第1题
第3题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4题
A.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现董事有9人
B.公司股本有1亿元,未弥补的亏损有4 000万元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6题
A.董事会人数减至7人时
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提出请求时
第7题
A.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将其股票于出席当天交于公司
B.为解决增资问题而召开临时会议时,会议决定更换一不合格的董事的
C.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向股东交付了股票
D.某公司为提升自己股票的市场价格,在经全体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收购本公司股票的
第8题
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其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1)______;(2)______;(3)______;(4)______。
第9题
(2008年考试真题)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一年召开()次年会。
A.1
B.2
C.4
D.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