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破产申清后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是()。A.人民法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破产申清后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是()。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清前
B.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
C.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
D.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前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破产申清后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是()。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清前
B.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
C.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
D.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前
第1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破产申清后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是()。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清前
B.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
C.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
D.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前
第4题
A.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房屋
B.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
C.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D.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得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第5题
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
C.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
D.债务人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的行为
第6题
A.债权人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该合伙企业破产
B.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C.债权人只能要求汪、钱清偿全部债务
D.如果该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则汪、钱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8题
鸿达公司在2010年负债达20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11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南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鸿达公司从2009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知情,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第9题
A.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B.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C.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D.企业法人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第10题
A.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付财产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11题
A.正确
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