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许立与任国因返还借款发生纠纷,后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任国于调解协议达成后一个月内返还许立借款10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给许立与任国。一个月之后,任国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在此种情况下,许立怎么办?( )
A.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应当通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就任国借款问题提起诉讼
C.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就任国借款问题提起诉讼
D.应由村调解委员会开出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方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A.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应当通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就任国借款问题提起诉讼
C.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就任国借款问题提起诉讼
D.应由村调解委员会开出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方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1题
A.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应当通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就任国借款问题提起诉讼
D.应由村调解委员会开出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调解的证明方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2题
A.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应当通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就任国借款问题提起诉讼
D.应由村调解委员会开出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方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3题
A.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通过调解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C.高某直接拿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不能起诉
第4题
A.村民甲与村卫生所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协商不成可找乡政府处理,对乡政府处理决定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B.村民乙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应先向县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的,可以土地主管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村民丙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D.村民丁因擅自占地建房被县土地主管部门处罚,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5题
2000年6月,日本横滨某公司(简称横滨公司)与大阪某公司(简称大阪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经横滨地方法院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大阪公司返还横滨公司货款15000万日元。但因大阪公司在其本国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该项债务,执行法院便作出债权扣押令,追加由大阪公司投资参股的中国青岛某公司(简称青岛公司)为债务第三人,并责令青岛公司将大阪公司在该公司的投资款人民币485万元予以扣押。2001年2月,日本国法院依据《海牙送达公约》,通过其中央机关经我国司法部将上述债权扣押令送达给青岛公司。青岛公司收到债权扣押令后认为,本公司虽系与该案被告合资成立,但与其在国内所欠债务无关,日本法院欲将该案被告在国内所欠债务转嫁给本公司,没有道理。况且,本公司系中国法人,只接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没有义务履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因此,该公司拒绝履行该债权扣押令。
请问:(1)青岛公司拒绝履行该债权扣押令是否合法?
(2)如果横滨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能否获得准许?
第6题
A、本案中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为自借款之日起3年
B、本案中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借款期限一致
C、本案抵押权人应当在借款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D、本案中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应为借款到期后三年
第7题
A.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B.向县土地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C.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8题
A.纪某摔碎1只笔洗的行为为侵权行为
B.纪某摔碎1只笔洗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
C.纪某摔碎1只笔洗让笔洗涨价4000万元,构成不当得利
D.和某无权请求纪某承担违约责任
第9题
宜南村全村共有选民942人,第二次选举当天实到755人。因宜南村共有四个小组,为节约时间,选民按组被划分在同一会场的四个不同区域,分别推选出监票员、计票员和唱票员,分别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处,投票后分别点票、唱票,最后汇总计票。按照《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第30条的规定,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投票过程中,在一组投票点投票过程即将结束时,有该组村民举报说有位本组村民分两次,共代投了4张票。此时其余3组投票已经结束,并准备开始计票工作。经当场查证,是由于工作人员不认识部分村民.有一位村民前后两次代人投票,共代票四张。反映的问题属实。
问:
第10题
A.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
B.张某应自1995年至2000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C.张某应自1995年至2015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D.张某应自2000年至2015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第11题
A.村委会侵害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B.女儿外嫁后收回承包地是村规民约,村委会并未侵权
C.甲可以请求丁返还该承包地
D.甲可以请求村委会赔偿其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