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律 常谓“因先、果后”,其中先、后均指事件发生的先后,而不是指事件被检测到的先后。参考图,S系中凶手开枪
因果律
常谓“因先、果后”,其中先、后均指事件发生的先后,而不是指事件被检测到的先后。参考图,S系中凶手开枪为“因”事件,受害者中弹为“果”事件,必须是“因”先发生,“果”后发生。但是事件检测到的顺序与检测手段有关,有可能会使检测到的顺序颠倒。例如:
(1)听觉检测手段:若子弹速度u大于声波传播速度,图中的警察将先听到受害者中弹后的尖叫声,后听到凶手射击声。
(2)视觉检测手段:若子弹速度u大于光速,警察会“先”看到受害者中弹,“后”看到凶手射击。如果说从(1)可以理解,检测到的先后顺序颠倒不会直接与“因先、果后”发生矛盾,那么对于(2)也同样可以理解,单凭先看到果、后看到因,也不能直接认为与“因先、果后”发生矛盾。
所谓因果律,是指时间度量的定义必须保证在任一参考系中“因”发生的时刻t1(或t'1)小于“果”发生的时刻t2(或t'2)。试证:为使狭义相对论定义的时间度量能符合因果律的要求,任一惯性系中物体的运动速度不可超过真空光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