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具有表决权的代表()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并于事后在法定期间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D.五分之四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D.五分之四
第2题
A.发行公司债券
B.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C.修改公司章程
D.选举和更换董事
第3题
A.为了改变经营范围,公司打算修改公司章程
B.为了扩大经营,公司打算增加注册资本
C.为了便于融资,公司打算变更公司形式
D.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公司打算与华宇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第5题
A.修改公司章程;
B.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C. 公司重大资产的转让;
D. 公司债的公开发行。
第6题
A.公司合并决议
B.公司分立决议
C.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D.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议
第7题
A.以出席股东会的股东2/3以上表决同意
B.以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C.以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D.以全体股东人数2/3以上通过
第8题
A.公司的合并、分立
B. 公司的解散
C. 公司进行转投资
D. 选举董事长
E. 修改公司的章程
第11题
甲、乙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丌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11年5月,A公司依法登记成立后,乙企业董事发现,甲企业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企业补足差额;如果甲企业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12年3月,A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A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A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